垃圾焚燒二惡英不應被過分炒作,看待二惡英毒性問題應更加科學。 資料圖片
  二惡英主要來源
  2008年全國二惡英排放量約為6kg,而垃圾焚燒所占比例約為2.5%。據有關部門之前對國內123條焚燒線採集的170餘組檢測數據結果顯示,90%焚燒線可以達到0.1ngTEQ/m3,與歐盟標準相同。
  原標題:二惡英不應再是反燒理由
  國際在線消息:據國家環保部網站消息,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劉陽生仍對前段時間被反燒公眾封堵在廣州市花都區政府大樓內,最後不得不依靠警車解圍的場景心有餘悸。2005年起,從北京六里屯到廣東番禺再到廣州花都,劉陽生幾乎全部參與了這些身處輿論漩渦之中的垃圾焚燒項目的推進工作。他對公眾所關心的問題再清楚不過,在他的筆記本電腦里,光為老百姓和政府做的科普講座所用幻燈片課件就多達20多個。
  總體上,“從業內乃至國家層面都已形成共識,國內垃圾焚燒不管在軟硬件水平包括技術、管理能力,還是在政策標準上都具備推廣和應用的條件。”劉陽生認為,花都案例中之所以公眾反對聲音強烈,“一方面,源於精英決策的模式,公眾無法直接參与到包括選址、技術選型等項目的具體工作中,造成項目公開時公眾因信息不對稱產生不信任感。另一方面,周邊的廣州李坑垃圾焚燒廠在開始運營時確實存在問題,也加劇了大家對垃圾焚燒的負面印象。”
  更突出的問題是,政府各部門之間也常出現因缺乏有效溝通協調導致口徑難統一、自相矛盾的問題。“一邊花都區在推進公眾參與項目環評,一邊卻是廣州市城管局公示具體開工日程,導致政府公信力受到質疑。”劉陽生說。
  被過分炒作的二惡英
  其實,綜觀近些年發生的“反燒”案例,因“眾所周知”的原因,二惡英成為阻礙垃圾焚燒項目落地的真正決定性力量。
  “不管怎麼說,按照豚鼠的毒性當量倒推的話,二惡英的毒性的確是氰化鉀的1000倍。”但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所副所長黃啟飛也強調,垃圾焚燒二惡英不應被過分炒作,看待二惡英毒性問題應更加科學。
  據他提供的一組數據,2008年全國二惡英排放量約為6kg,而垃圾焚燒所占比例約為2.5%,相比日本垃圾焚燒排放的二惡英要稍多一點。“二惡英排放的四大重點行業包括鐵礦石燒結、再生有色金屬生產、煉鋼生產與廢棄物焚燒。其中,廢棄物焚燒又包括生活垃圾、危險廢物、醫療廢物、一般工業廢物,還有焚燒金屬導線,可以說,垃圾焚燒行業在我國整體二惡英排放總量中占的比例不是很高。”
  黃啟飛透露,正在征求意見的新《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將二惡英排放標準定為0.1ngTEQ/m3,與歐盟標準相同。而現階段,國內許多垃圾焚燒廠的二惡英排放濃度已達到歐盟標準。
  據有關部門之前對國內123條焚燒線採集的170餘組檢測數據結果顯示,90%焚燒線可以達到0.1ngTEQ/m3。
  專家還是“磚”家?
  “焚燒排放的重金屬特別是Cd(鎘)、Pb(鉛)等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並不在二惡英之下。”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聶永豐認為,目前公眾對二惡英的恐懼感以及對垃圾焚燒的誤解主要是來自所謂“專家”的誤導。
  “對於公眾的疑慮,我們需要第三方專家給出解釋。但什麼叫第三方專家?有人就說,不管是從垃圾處理還是環境保護的角度,都是利益相關者,不是第三方專家。第三方專家就要找沒關係,不懂的人來,但是不懂的人又胡說八道,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矛盾。” 聶永豐指出,
  我國對專家的定義非常模糊,按照原勞動人事部的說法,副高級職稱以上的就稱為專家。“也就是說,只要是副教授或高工,不管在哪個行業發表言論都算是專家觀點,這實在是一個讓人很頭疼的問題。而在歐美和日本,專家是專門家,你在這個領域有研究就是專家,沒研究就不是專家。我國目前從上到下對專家的定義和看法存在很大問題。”
  他舉例,前不久在江西南昌的一次垃圾焚燒講座上,當地政府提供了一份某高校教授的研究材料。這位教授主修營銷學,而不是自然科學。
  材料中寫道,垃圾焚燒廠的二惡英排放不僅要達到新頒佈的標準,而且要考慮排放總量。一座日處理600噸的垃圾焚燒廠排放總量巨大。如抽煙一樣,人到門口會把600噸垃圾焚燒產生的所有二惡英都吸到肚子里去。所以,他得出結論,焚燒廠的二惡英排放是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人體每日容許攝入量兩皮克(以每公斤體重計)的9億倍。焚燒廠周邊村民會在二三十年內患癌症死亡。
  “村民誰還願意?”聶永豐坦言,目前對垃圾焚燒的撥亂反正,難度不在於對公眾的科普宣講,而在缺乏與這些所謂專家正面交鋒的機會。
  “他對自己所發出的言論不承擔任何責任,我們對此也束手無策。畢竟他用的語言很簡單,但對公眾關心的健康問題蠱惑性很大。”
  如何做到風險可控?
  目前,對於二惡英處理採取的是活性炭吸附。住建部環境衛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顧問總工白良成介紹:“臺灣的情況是每標準立方米的煙氣大概需要50~100毫克活性炭。國內的企業總體來說基本能控制在每標準立方米煙氣用80~90毫克活性炭。”
  據瞭解,現階段對二惡英的監測頻率要求是不少於每年一次,還無法做到實時監測。所以,如何保證二惡英在生產過程中是否達標排放也成了包括白良成在內的許多業內專家著手研究的課題。
  “因為二惡英為痕量物質,很難直接通過現有技術進行在線監測。因此可以尋找一種和二惡英有一定關聯的物質作為替代物。目前發現二惡英與一氧化碳之間存在一定的關聯性,在把一氧化碳控制在60毫克/立方米時二惡英控制的一個間接指標。”白良成表示。
  “美國在1983年建了一個焚燒爐,在1994年做調查時測得周邊的土壤二惡英濃度為130 ngTEQ/m3。畢竟是污染源,若說它沒有一點風險或者累積是不可能的,但風險到底有多大也很難說。” 黃啟飛建議,關鍵要做到風險可控。首先達標排放,其次加強周邊環境介質的監測,最後切斷暴露途徑。“經過研究,二惡英90%以上是經過飲食攝入的,這個途徑我們是可以控制的。保證這三項措施也可以消除公眾對二惡英的一些疑慮。”
  公眾到底怎麼參與?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國內垃圾焚燒廠數量約160~170家。2013年,國內垃圾焚燒處理能力有大幅增加,已快接近“十二五”規劃的目標。
  高速發展中,行業也逐漸暴露出一些新的問題。
  “除二惡英之外,公眾對垃圾焚燒廠真正反映最多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兩個,一個是惡臭,一個是粉塵。”白良成認為,垃圾焚燒廠的運營管理亟待規範。
  “國內80%的垃圾焚燒設施採用BOT模式建設,完全適合建立一套符合行業的清潔生產標準”。同時,處理好周邊關係要統籌兼顧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比如蘇州光大每年發佈一本環境報告,讓公眾瞭解企業一年燒了多少垃圾,發了多少電,特別是環境指標到底達到什麼程度,每個月的指標都有公佈,這樣就讓公眾比較好接受。”
  “目前,我們還沒有一套完整的公眾參與的法規或者細則,哪些公眾可以參與,多大規模的公眾參與,這是我們在實際跟老百姓解釋時最大的問題。”劉陽生舉例,關於垃圾焚燒廠防護距離的設定並非人人認可。“有些企業與居民區僅相隔100米卻相安無事,有些1公里以外都能聞到臭味。關鍵問題還是把污染物控制到什麼程度。”
  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岑超平則表示,針對公眾關心的問題,可以引入公眾監督。“老實說,比如說在線監測,我們看到的氮氧化物在線監測比實際做出來的數據低兩倍,這是不達標的。” 岑超平認為,問題首先出在環境意識上。“對監測設備的監管有時是無效的,傳上網的數據是達標的,可讓公眾怎麼相信?包括我也不信。”
  岑超平建議,應引入第三方監管,加強公眾參與,讓更多的人到現場看看。“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光靠環保部門監測站,一年或半年監測一次,督察中心偶爾去一下,根本監管不了。”
  優化選址要以屬地為前提
  聶永豐也建議,邊界只有確定,優化選址才有意義。“公眾對垃圾焚燒、填埋持歡迎態度,但只要建在自家門口就反對。並且現在的趨勢不光是對垃圾處理,建醫院、修道路也是一樣。所以,這已經不是簡單的焚燒廠選址問題,而是對於市政或者公眾服務設施的選址,現在都面臨著這樣一個問題,大家需要但又反對。”
  聶永豐表示,在這種情況下,在屬地管理的基礎上談優化比較合適,也就是說邊界要分清楚。“其他工業企業項目在廈門建不了到漳州,漳州建不了再到別的地方去,有人反對總有人歡迎。但是垃圾處理項目不同。”
  聶永豐舉例:“北京原來談選址時,各區並不積極,因為區里根本無所謂,認為其他地方建了幫我解決問題最好。後來各個區自己負責自己轄區內的垃圾處理,外運得加異地處置費100多塊錢。結果每個區的積極性都提高了,原來恨不得都往外推。”他說,對垃圾處理的問題要認清本身性質,既要在選址問題上優化,更多地恐怕要強調屬地。在此基礎上有條件的搞聯合處理。
  專家觀點:
  劉陽生 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
  從業內乃至國家層面都已形成共識,國內垃圾焚燒不管在軟硬件水平包括技術、管理能力,還是在政策標準上都具備推廣和應用的條件。關鍵問題還是把污染物控制到一定程度。
  黃啟飛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所副所長
  正在征求意見的新《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將二惡英排放標準定為0.1ngTEQ/m3,與歐盟標準相同。而現階段,國內許多垃圾焚燒廠的二惡英排放濃度已達到歐盟標準。
  聶永豐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
  目前對垃圾焚燒的撥亂反正,難度不在於對公眾的科普宣講,而在缺乏與那些所謂專家正面交鋒的機會。對於公眾的疑慮,我們需要第三方專家給出解釋,但現在我國對專家的定義有問題。
  白良成 住建部環境衛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顧問總工
  除二惡英之外,公眾對垃圾焚燒廠真正反映最多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兩個,一個是惡臭,一個是粉塵。
  垃圾焚燒廠的運營管理亟待規範。國內80%採用BOT模式建設,完全適合建立一套符合行業的清潔生產標準。同時,處理好周邊關係要統籌兼顧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岑超平 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
  針對公眾關心的問題,可以引入公眾監督。應引入第三方監管,加強公眾參與,讓更多的人到現場看看。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光靠環保部門監測站,一年或半年監測一次,督察中心偶爾去一下,根本監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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